按照《大冶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驗收銷號管理規定(試行)》要求,現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群眾信訪舉報件整改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日(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歡迎公眾對整改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聯系人:彭瓊 ????電話:0714-5393984????郵箱:523888116@qq.com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群眾信訪舉報件整改情況公示
舉報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調查情況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D2ZGYS202100133 | 舉報位于大冶有色冶煉廠區內的黃石加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民營企業)可能存在生產亞硫酸鈉情況,生產排放的煙氣氣味非常難聞,令人喉嚨不適。同時,該企業有黑色的污水向外排。 | 屬實 | 通過全面排查封堵生產系統管路泄漏點,維修更換反應釜,安裝尾氣在線監測系統,完善雨污分流系統,擴容應急池等措施完成了廢水、廢氣方面的整改。2022年1月21日,上述整改通過了下陸區人民政府的驗收。 2023年3月,冶煉廠實施環保升級改造后,環集系統原堿法脫硫工藝升級為離子液脫硫,雙方已無合作基礎,加柯公司已停產。 2024年11月15日,中色大冶公司對冶煉廠職工就加柯公司整改情況進行滿意度調查,發放滿意度調查表20份,回收20份,職工對加柯公司問題整改效果和現狀表示滿意。 | 是 |
GYS202100016 | 舉報大冶有色冶煉廠區內的黃石加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1.環評手續不齊全,至今未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2.手續不齊全進行醫藥中間體生產,使用鄰氯甲苯(易燃易爆品)生產鄰磺酸鈉苯甲醛,產生大量廢鹽隨意堆放,嚴重污染大冶公司廠區環境;3.未建設廢水收集處理設施,廠區內溝網破損嚴重,大量各種顏色的水亂排;4.生產廢氣未進行有效收集,長期亂排亂放。 | 部分屬實 | 2021年9月23 日,加柯公司取得排污許可證,9月25日環保工程營運及廢氣、廢水綜合利用項目通過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專家評審。 通過全面排查封堵生產系統管路泄漏點,維修更換反應釜,安裝尾氣在線監測系統,建立完善雨污分流系統,應急池擴容等措施完成了廢水、廢氣方面的整改。2022年1月21日,上述整改通過了下陸區人民政府的驗收。 2023年3月,因冶煉廠實施環保升級改造,環集系統原堿法脫硫工藝升級為離子液脫硫,雙方已無合作基礎,加柯公司已停產。 2024年11月15日,中色大冶公司對冶煉廠職工就加柯公司整改情況進行滿意度調查,發放滿意度調查表20份,回收20份,職工對加柯公司問題整改效果和現狀表示滿意。 | 是 |
D2ZGYS202100113 | 大冶有色冶煉廠區排放大量紅褐色有毒煙氣(舉報人描述煙氣像原子彈爆炸,已拍照留存),附近農作物和果樹遭到污染都無法存活,自2020年,該廠原材料改燒電鍍板,且沒有任何煙氣回收裝置,隨意向空氣中排放,為掩蓋排煙排污行為,該廠只在陰雨和刮風天氣進行排放,造成附近居民喉嚨不適,接受相關部門環保檢查時停止排放煙氣,敷衍應付檢查。廠區流出的水直接排入河流,造成灌溉用水內檢測出汞、鎘、砷等有害元素。廠區與居民區共用馬路,貨車經過時灰塵較大,且經常在凌晨3、4點有貨車鳴笛噪音。由于冶煉廠污染問題,2018年下陸區鎮府要求對大冶有色周邊實施農戶拆遷工作,但大冶有色面對檢查多次應付了事,沒有實際行動,搬遷工作至今無進展。 | 部分屬實 | 1.實施轉爐主廠房煙氣散排立行立改措施,減少了煙氣外逸;實施轉爐主廠房中長期整改措施,杜絕了廠房內外煙氣外逸情況,轉爐主廠房煙氣散排問題得到根治。 2.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管控,自2022年5月起,制酸尾氣脫硫系統、熔煉環集脫硫系統等排放口穩定達標。 3.完善了廠區廢水管控措施,自2021年11月起,冶煉廠生產廢水總排口實現了pH值、總砷、總銅、總鎘、COD、氨氮在線監測零超標,外排水穩定達標。 4.實施雨污分流整改,徹底解決了雨污合流的問題,提升了全廠初期雨水的收集能力,優化了廢水處理工藝,提升了裝備水平,突破傳統分散管控模式,提升了資源利用水平,降低了新水消耗。廠內新建外排廢水提升泵站,代替原廠外外排廢水提升泵站,廢水直接輸送至排江管網,杜絕了暴雨天氣時外排水溢流至西港的問題。 5.實施廠外道路灑水降塵,以及夜間運輸禁鳴和限速等措施,廠區外公共區域環境得到有效改善。2021年9月至今,冶煉廠未再接到關于道路揚塵、噪音擾民等問題的投訴。 6.2024年11月13日-15日,中色大冶公司對西花苑、長宇社區等周邊社區進行走訪調查,發放群眾滿意調查表21份,回收21份,周邊社區及群眾均對冶煉廠問題整改效果和現狀表示滿意。 | 是 |